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26年高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8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凤凰路5600号
邮编:262234
第七条 招生类型:高中起点升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部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条 成立以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山东省内招收学生,按照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定的2026年度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专业经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向社会公布。2026年度具体招生专业为:
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前教育、畜牧兽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学习形式和学制
第十二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非脱产。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2.5年。
第六章 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为英语。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6053227(招生监督电话)
学院继续教育招生网址:http://www.wfgs.edu.cn/zsjy/jxjyzs.ht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